为贯彻《山东省中医药条例》,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全省中医药大会部署要求,更好发挥我省中药资源优势,打造“齐鲁道地药材”品牌,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药监局共同组织开展山东省道地药材和特色药材遴选工作。
本次遴选以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与临床应用相结合、坚持与产业相结合、坚持传承“道地”精华、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为原则分别进行道地药材和特色药材的遴选,遴选范围如下:
本次遴选各有关部门可根据当地资源分布情况和产业实际状况进行推荐。同时,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农业农村、药监等部门,组织专家制定道地药材和特色药材认定标准,经法制审核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后,向社会公告,启动认定工作。材料收集完毕后,将会同专家进行评审认定,最终通过评审认定的药材形成山东省道地药材目录和山东省特色药材目录,经社会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向社会公布。
各市要按照我省道地药材和特色药材遴选范围,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将有关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于2021年6月18日前报送至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产业发展处。
联 系 人:宁淑博,李昱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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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山东省道地药材推荐汇总表
2.山东省特色药材推荐汇总表
3.山东省特色药材推荐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