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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健康、养老托育、产业生态创新行动计划(2024—2025年)看这里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16

 


医养健康产业行动计划(2024-2025年)

一、总体目标医养健康产业规模和集聚效应实现新跃升,全省医养健康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雁阵形集群集聚规模以上企业1000家;健康养老、中医药、健康美业、健康食品、中农兽药等特色产业,每年打造5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集聚500家引领带动作用强的龙头(规模以上)企业;每年打造健康产业相关领域百亿级园区10个。

二、主要任务

(一)集群化推动产业提档升级。

1.扩大产业集群综合竞争优势。协调落实好配套支持政策,进一步做大做优做强15个医养健康雁阵形集群,发挥引领带动效应。聚焦一批核心技术领先、产业链条完整、协作配套紧密、骨干企业支撑有力的优势产业,培育济南、临沂、滨州、菏泽等市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康复辅具中医药等优势产业集群。(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残联)

2.放大产业园区集聚效应。重点培育生物医药、海洋医药、健康养老、医疗器械、中医药、健康美妆等具有影响力的园区。到2025年,打造20个百亿级医养健康特色产业园区,25个十亿级医养健康中小微企业特色产业园区。(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加速推进重点项目落地投产。集聚资源、集中力量、集成政策,全力推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新旧动能转换重大产业攻关项目落地投产,谋划储备50个细分领域高质量项目。定期组织重大项目专题推介,综合运用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医养健康产业项目。(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4.加快打造医养健康“领航型”企业。进一步加大医养健康产业领军企业培育扶持力度,支持引导重点企业发挥引领效应。支持“领航型”企业发挥产业链“链主”作用,通过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方式,在技术攻关、产品配套、品牌渠道、资金融通等方面,带动关联度高、协同性强的中小企业进入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

5.广泛开展区域合作。积极拓展黄河流域、粤港澳地区合作交流,成立黄河流域大健康产业联盟,促进医养健康产业人才、技术、资源优势互补共享。举办国际大健康产业博览会,发挥行业产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开展齐鲁道地药材展示交流会、“中医药+”创新论坛、中药制剂对接洽谈会等推介交流活动,推动一批市场前景好、产业带动强的项目签约。(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省商务厅)

6.深化健康领域数字化变革。全力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发挥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北方)优势,加强行业信息化建设“统建统筹统管”,推动“数据同源”健康医疗行业数字变革创新。(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省大数据局)

(二)品牌化发展养老养生。

7.扩大健康养老产品供给。打造健康养老产业标志性产业链,到2025年,建设2个百亿级健康养老产业园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保持在70%以上,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两年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3万户,新增家庭养老床位2万张。(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

8.提高养生保健服务质量。持续完善养生保健服务标准体系,促进养生保健服务行业规范化发展,培育一批知名养生保健服务集团或连锁机构。开展养生保健机构星级认定,组织制定“养生保健机构分类标准”“养生保健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指南”。(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三)高端化发展医药器械。

9.加快创新药物产业化。支持免疫治疗、基因治疗、细胞治疗等新兴领域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重点推动核酸药物、基因治疗药物以及细胞治疗产品研发成果产业化。加速罕见病药物、儿童用药、艾滋病药物、老年病用药等临床短缺药物的开发及产业化。(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药监局)

10.实施“蓝色药库”开发计划。重点发展海洋糖类创新药物、海洋小分子创新药物,创新发展海洋中成药。支持建设海洋药物制造业创新中心,发挥国家海洋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海洋药物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创新研发引领作用,推进海洋药物的临床试验和产业化步伐。(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海洋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药监局)

11.推动医疗器械产业高端化发展。加快核心关键技术攻关与应用研究,支持威海、淄博、青岛、济南等市重点发展核医学影像设备PET-CT及PET-MRI、超导磁共振成像系统(MRI)、肿瘤治疗、医用机器人、远程医疗等高性能诊疗设备和可降解生物材料,体内植入材料、人工血管(组织、器官)等生物医用材料。培育淄博、威海医疗器械产业集群,建设国内领先的特色医疗器械产业基地。(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药监局)

(四)创新化发展中医中药。

12.推动中药品质升级。发挥济南、潍坊、临沂等市中医药特色优势,到2025年,建设5个百亿级中医药产业园区,培育5个中医药特色产业集群。加快中药院内制剂成果转化,推动基于古代经典名方、名老中医经验方、医疗机构制剂、有效成分或组分等的中药新药研发。(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

13.推广中药材生态种植养殖。推进以“鲁十味”为代表的大宗药材品种规范化种植养殖,完善生态种植养殖标准规范,扩大种植养殖规模,到2025年,建成中药材生态种植基地50家,涵盖20个山东道地和特色中药材品种。开展道地药材野生资源保护、优良品种选育、生态种植等基础研究,推动道地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组织开展全省标准化道地药材生产基地遴选,到2025年,入库基地不少于25家。(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14.大力发展“中医药+”创新产品。依托齐鲁中医药名品工程,每年支持10个左右“中医药+”创新产品研发推广项目,推出20种齐鲁中医药元素伴手礼,制定加快发展药膳产业指导意见,征集推广200道齐鲁特色药膳。推动以中药材为原料的绿色农业投入品的研发应用,推广齐鲁二十四节气和重点人群养生药膳指南,使中医药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高品质健康生活。(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

(五)跨界化发展新兴业态。

15.聚力发展特色康养文旅。在农村开发建设一批集种植、观光、采摘、拓展、度假、调理等为一体的“本草拾趣园”和“岐黄养生谷”,在城市升级改造一批融入养生保健服务的“养生保健一条街”和“药膳街区”,纳入“齐鲁康养打卡地”品牌体系,每年新增齐鲁康养打卡地20个。扩大健康文创产品供给,开发推广一批具有山东特色、注重体验、形式多样的健康文创新产品。(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16.纵深发展体卫融合。聚焦体卫融合模式创新、人才队伍培养、科研成果转化和体育健身产业发展等领域,制定关于促进体卫融合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每年召开体卫融合高峰论坛,培育打造一批体卫融合的行业标杆。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体育产业基地(园区),壮大一批领军和链主企业,到2025年,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6000亿元。(牵头单位:省体育局;配合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17.提质发展健康食品。建设一批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增加优质营养海产品供应,推进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培育5个省级健康食品优势产业集群、5家过百亿元健康食品龙头企业。(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

18.创新发展健康美业。培育一批知名医疗美容机构(企业),依托山东省透明质酸等雄厚的原料优势和牡丹、玫瑰、海藻、牛蒡、灵芝、银杏、金银花等特色植物资源,开发基于天然产物的化妆品新原料、新产品、新工艺,到2025年,培育10家10亿元的健康美妆企业,打造“美妆山东”知名品牌。(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药监局)

三、推进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医养健康产业发展。(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

(二)强化人才支撑。发挥省级人才工程、科技计划、科技奖励等激励引导作用,引进一批科技创新能力和学术研究水平国内领先的创新团队及高层次人才。支持高校院所设立开放基金,加大创新型、战略型、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建设省级医养健康产业高层次人才成果转化基地和基层实用型人才培养基地。雁阵形集群领军企业主要经营管理及技术负责人(不含各级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分级纳入省市人才卡颁发范围,提供绿色通道服务。(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加强宣传引导。统筹运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深入报道各地推动医养健康产业发展的政策举措、经验做法,大力宣传高质量发展的先进典型。鼓励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积极组织引导医养健康企业参加产业博览会、高层论坛、对话活动等,加大企业项目的宣传推介力度,不断提升企业的品牌影响力。(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养老托育拓展行动计划(2024-2025年)

一、总体目标以“一老一小”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推动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扩大有效服务供给,健全服务网络,提升服务质量,激发消费潜力。2024年,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5万户,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省一类及以上优质园占比稳定在60%以上,养老托育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养老托育设施供给更加优化,服务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到2025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保持在70%以上,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3万户;新增两证齐全医养结合机构60家,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6个,每个县(市、区)都建成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托育服务机构。

二、主要任务

(一)增加有效供给。

1.增加普惠养老服务供给。2024年年底前,制定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办法,推动享受政府补助以及无偿或低偿使用场地设施的养老机构,以普惠性为导向确定服务价格并向社会公开,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普惠养老服务。(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

2.扩大照护服务供给。聚焦“一老一小”照护服务需求,重点发展护理型床位、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和托育床位,鼓励各市开展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建设试点并给予奖补。支持专业养老机构品牌化、规模化、连锁化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形成规模效应。(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

(二)强化服务功能。

3.提高机构规范化水平。健全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宣贯实施,确保《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 35796—2017)《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 38600—2019)达标率达到100%。开展托育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建设,加强托育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打造一批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的托育服务机构。(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

4.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功能。推动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完善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全托服务、技能培训、业务指导等功能,到2025年,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牵头单位:省民政厅)

5.强化失能老年人服务保障。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每年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5万户。制定出台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管理办法,两年新增家庭养老床位2万张,鼓励对达到建设标准和运营规模的家庭养老床位给予奖补。(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

6.大力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制定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新建改建一批、依托配建一批、辐射带动一批方式,打造发展可持续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省级统筹养老服务发展资金对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给予支持。(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三)推动融合发展。

7.加强医疗养老资源共享。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与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实现资源共享、服务衔接。养老机构申请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持续保持在100%。(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

8.推动医养服务协调发展。持续推进医养结合资源整合、拓展和优化,有序发展医养结合机构,每年新增两证齐全医养结合机构30家。开展居家社区延续性疾病诊疗、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针对出院后对医疗护理服务依赖性高的患者,推行出院计划服务。大力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工作,逐步实现以二级医疗机构为主体、基层医疗机构为辅助、三级医疗机构指导的“互联网+护理服务”架构。鼓励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延伸服务。(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9.搭建共同发展平台。建立全省医养结合机构高质量发展联盟,推动省内医养结合服务资源互补,形成良性市场竞争态势,实现医养结合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同质化发展。建立医养结合机构资源库,筛选一批优秀医养结合机构纳入资源库,为推荐国家医养结合示范单位进行储备管理。(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四)提升服务质量。

10.加强人才队伍培养。支持院校设立养老服务和托育服务相关专业,培育一批养老托育专业人才。强化养老托育从业人员培训,鼓励养老托育从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能力水平。(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

11.吸引集聚专业人才。对符合条件的入职养老服务机构的院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入职奖补。优化职称评审方式,在卫生系列护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时,可对医养结合机构中的护理人员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聘任于医养结合机构,符合《山东省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要求的,可申报基层卫生高级职称。对取得职业技能等级的养老护理员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补。(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

12.提升创新发展水平。支持各市建立择优激励机制,对连锁运营规模大、综合评估质量高的养老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省级组织开展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采取竞争立项方式,每年从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分别择优确定2个县(市、区)予以奖补。发展智慧托育等新业态,探索托育服务保险试点,培育托育服务行业山东特色品牌。积极创建第二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把养老托育工作摆到突出位置,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

(二)加强协同联动。各市、各有关部门要促进养老托育领域的资源统筹、要素集成和工作衔接,夯实市、县(市、区)主体责任,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和沟通联络,定期研究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明确责任分工,推动问题解决。(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

(三)加强督促指导。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见到实效。加强对重点任务实施情况的跟踪指导和监督,全面掌握工作进展和行动效果,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

 

产业生态创新行动计划(2024-2025年)

一、总体目标充分发挥“链长”统筹指导和“链主”引领带动作用,坚持“点上强企、线上强链、面上强群”一体推进,促进上下游产业、大中小企业紧密协作、融通发展,2024年新培育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10个左右、先进制造业集群10个左右,“四新”经济增加值增长10%左右;到2025年,省级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先进制造业集群分别达到50个和30个,有效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打造结构优化、创新活跃、安全稳定、开放合作的优良产业生态。

二、主要任务(一)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1.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聚焦冶金、化工、轻工、建材、纺织服装、机械等重点产业,着力抓好布局优化、工艺提升、智能制造、绿色转型,深入实施传统产业技改升级行动计划。(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

2.培育壮大新兴产业。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医药、绿色环保、安全应急装备等重点产业,实施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行动,加强技术攻关转化,促进集约集聚发展。(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能源局)

3.前瞻布局未来产业。聚焦元宇宙、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未来网络、量子科技、人形机器人、深海空天等产业。(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等)

(二)塑强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4.提升重大创新平台能级。加快国家战略科技力量高质量建设,与优化“2+N”人才集聚雁阵格局、高标准创建济青吸引和集聚人才平台相衔接,增强崂山国家实验室、量子国家实验室济南基地等重大平台策源和辐射能力。依据产业需求布局优化实验室体系,2024年创建7家左右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省重点实验室200家左右,企业牵头或参与的比重达到75%;到2025年省重点实验室达到300家左右,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达到50家左右,省级技术创新中心总量稳定在150家左右,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超过500家。(牵头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

5.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科技型企业“多投多奖”研发投入补助机制,引导制造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深入推进企业技术创新计划,每年组织实施技术创新项目3000项左右,孵化一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积极培育技术创新企业,大力推广技术创新先进经验和模式,到2025年,累计培育国家技术创新企业70家左右、省技术创新企业500家左右。(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6.加快关键技术攻关突破。开展“卡脖子”技术精准攻坚行动,聚焦集成电路、工业母机、钙钛矿、高端软件等领域,每年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和重大基础研究项目。谋划实施“技术攻关+产业化应用”科技工程,完善科技财政金融协同政策体系,建设山东科技大市场,常态化发布“山东好成果”,每年转化科技成果200项以上。(牵头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

7.促进“四链”融合深度发展。深入推进人才链、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构建“1241”支撑体系,强化泰山人才工程布局,每年引育泰山产业领军人才300名左右。实施一流学科建设“811”项目,建设现代农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医养健康等高等教育共同体,加快建立对接产业链、服务创新链的学科专业体系。(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三)提升产业链群安全水平。

8.积极培育优质企业。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集中资源力量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每年新培育专精特新企业1000家以上,到2025年省级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达到1500家左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9.增强产业链发展韧性。积极服务国家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纵深推进标志性产业链突破工程,动态梳理更新产业链图谱,探索基于税收视角分析研判产业链运行态势,谋划落地一批补链强链重点项目。深入实施产业链融链固链专项行动,围绕标志性产业链、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动开展各级供需对接活动,支持中小企业深度融入大企业供应链,打造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融链固链共同体,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良好生态。(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等)

10.提升产业集群发展能级。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行动,探索市场化的集群治理机制,支持集群龙头企业、社会团体、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成立专业服务促进组织,打造30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省级以上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数量达到150个,构建形成区域布局合理、主导产业明晰的集群梯次发展格局。实施“头雁”领航计划,“一企一策”“一群一策”,提升雁阵形集群协作配套能力和领军企业核心竞争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11.提高园区承载能力。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强化园区规划引领,明晰产业发展定位,健全开发区信息统计体系,提升开发区核心承载功能,着力创优环境、做实项目、壮大主体,每个开发区集中资源力量打造1-2个优势产业集群。规范推进开发区设立、扩区、调区、升级、退出。在经济基础条件好、科技创新资源集聚的县域,布局建设一批省高新区。(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

12.强化产业风险防范能力。梳理产业链供应链断链断供风险清单,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备份系统建设。促进国产产品推广应用,优化完善保险补偿等政策,推动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应用,每年培育推广“三首”产品600项以上。(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等)

(四)优化开放合作发展格局。

13.加快拓展国内市场。做强“好客山东 好品山东”品牌,着力提升质量标准品牌,加强与头部电商企业合作,推动更多山东制造产品开拓新市场。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行动,每年举办促消费活动60场以上;组织家具、家纺、家装等系列消费活动,开展绿色智能家电消费促进活动,推动消费扩面提质。(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14.深化国际经贸合作。实施境外市场开拓计划,更大力度开拓东盟、中亚、中东、拉美、非洲等新兴市场,稳住对欧美日韩等发达经济体出口。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深化绿色低碳技术、装备等领域对外投资合作,带动技术、产品“走出去”。开展“跨境电商+产业集群”培育行动、新业态出海专项行动,统筹融资信保、跨境物流等政策资源重点支持。加强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对接,完善进口供应链综合服务载体,支持企业扩大先进技术设备、重点原材料进口。(牵头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

15.加大项目招引谋划。按照“招大引强、招先引优、招新引特”的要求,建立省级招引信息服务平台,统一发布招引需求信息。组织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儒商大会、新加坡山东周、港澳山东周等招引推介活动,瞄准日韩、欧洲、新加坡等重点国别地区“敲门招商”。高质量推进济青烟国际招商产业园建设,两年推出30平方公里左右产业净地,加快落地一批产业链引擎性项目。坚持内外资一体化,加大央企总部、世界500强企业、民营头部企业对接力度,创新双招双引全过程盯引服务体系,完善内外资招引支持政策,着力引进更多具有支撑性、引领性的高端产业项目。(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加大统筹推进力度,协调落实行动计划重点任务,针对性破解制约产业生态创新的堵点痛点难点。用好“链长制”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加强跨部门深度对接和资源整合,促进“四链”有效对接,形成推进合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有关部门、单位)

(二)优化法治环境。紧密结合我省先进制造业强省建设创新实践,推动制定先进制造业领域地方性法规,将被验证可行的成功做法以立法形式长期固定。加大《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宣贯力度,全力保障企业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加强服务保障。强化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及时听取企业意见建议,高效服务企业发展。加大惠企政策集成供给力度,深入开展欠款清理、管理能力提升、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等专项行动,实施好“一起益企”政策宣贯活动,精准纾困帮扶。深化金融伙伴机制,延伸“金融+”链条,组织金融伙伴团队开展精准对接服务。组织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首贷培植、担保增信融资,优化省企业应急转贷服务体系,为暂时困难的民营中小微企业提供转贷等纾困服务。(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省税务局等)